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林业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身心健康,具备生态学、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、园林规划与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、知识和技能,能在城市建设、园林、农林业部门和花卉等企事业单位,从事风景区、森林公园、城镇各类园林绿地的规划、设计、施工,园林植物栽培繁育、养护及管理的复合应用型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。
二、毕业要求
毕业生应该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
知识要求:
KN1. 具备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识,较强的数理化及计算机科学知识,较强的外语知识;
KN2.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;
KN3. 了解和掌握专业相关发展历史、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,熟悉我国园林领域相关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
能力要求:
AB1. 具备现场调查、基础资料收集、定量与定性分析以及文献查阅与综述的能力 ;
AB2. 具备综合运用各专业的基本理论、知识和技术的能力,能独立从事专业相关的生产、科研和管理等工作;
AB3. 掌握科技论文、各种文书、报告等的基本写作方法,具备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;
AB4. 有较强的沟通与协调,组织与管理,分析与决策及团队协作能力;
AB5. 具备质疑、求证、辩证的创新性思维方式和能力,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;
AB6. 有较强的创业意识、良好的心理承受与调控能力,有自信、自强、自主、自立的创业精神,具备决策、经营管理、专业技术与交往协调等创业素质与能力。
素质要求:
QU1.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坚持真理,具备高尚的人格素养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热爱所学专业,热爱自然,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 ;
QU2. 具备较丰富的人文社科知识和较高的艺术素养,了解中外优秀传统文化,具有较宽广的国际视野和与时俱进的现代意识;
QU3.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,学以致用,有创新创业意识和严谨求实的科学精神,具备发现问题、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
QU4. 具有健康的体魄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,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三、修业年限
标准学制:4年;弹性学制:3-6年。
四、授予学位
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农学学士学位。
五、毕业学分要求
学生应至少修满160.0学分方可毕业。
六、核心课程
园林工程、园林规划设计I、园林花卉学、园林建筑设计、园林树木学、园林树木栽培学、园林植物造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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